交匯點訊 在第21個“4·26世界知識產權日”來臨之際,常州市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公布侵犯知識產權15起典型案例。其中一例為電子煙侵權。
典型案例:金壇區某通訊器材經營部銷售假冒“YOOZ”、“RELX”電子煙案
案情簡介
2021年3月19日,金壇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金壇區某通訊器材經營部銷售假冒“YOOZ”、“RELX”等品牌電子煙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F查實,該器材經營部從他人處(未能提供供貨方的聯系方式和其他任何相關身份信息)購進標注“YOOZ”注冊商標標識的350mAh電子霧化器12盒、2ML霧化彈31盒品牌以及標注“RELX”注冊商標標識的煙彈6盒,用于對外銷售,貨值金額4380元。后經北京奇霧科技有限公司、深圳霧芯科技有限公司等注冊商標權利人鑒定上述商品為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假冒商品。
法律適用
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構成了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違法行為。
處理結果
金壇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作出沒收侵權商品及罰款4380元的行政處罰。